GMC展车保洁承包合同书
甲方:_________
乙方:_________
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展车保洁作业的专业技能和资质,乙方有意将展车保洁作业外包给甲方,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本着诚信、自愿、平等、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展车保洁承包合同:
一、承包内容及范围
1 本合同的承包内容为展车保洁,包括但不限于对展车的擦拭、清洗、消毒等保洁工作。
2 本合同的承包范围为乙方所有展车,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场所内、外的展车。
二、承包方式及期限
1 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承包,即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,按照约定的保洁标准和频率,完成对乙方所有展车的保洁工作,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。
2 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一年,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。
三、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
1 本合同的承包费用为人民币(大写)_________元整,小写:_________元。
2 乙方应当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承包费用。
四、保洁标准和频率
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洁标准进行展车保洁,具体标准如下: (1)每日对展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; (2)每两日对展车的轮胎和车底进行一次清洁; (3)每月对展车的玻璃进行一次清洁; (4)每半年对展车的车身进行一次清洁。
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频率进行展车保洁,具体频率如下: (1)每日清洁的展车数量不得低于5辆; (2)每两日清洁的展车数量不得低于10辆; (3)每月清洁的展车数量不得低于30辆; (4)每半年清洁的展车数量不得低于60辆。
五、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
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保洁标准和频率进行展车保洁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整改,如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承包费用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并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。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未支付承包费用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五条:合同条款的修改及合同的解除终止
(一) 合同的条款需修改时,须经双方平等协商,一致同意后方可,任何一方无权擅自修改合同条款,否则,按违约处理。
(二)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,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,经双方认可,可终止本合同。合同期内正常情况下,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本合同,否则,按违约处理。
第六条:违约责任
任何一方违约,违约方必须支付对方总价之千分之五作为违约补偿。
第七条:其他条款
一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二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: 乙方:
甲方代表: 乙方代表:
甲方电话: 乙方电话: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上一篇:会展中心福特展台保洁
下一篇:车展斯巴鲁展台合同